关于做好2007年度市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团工委,各镇、乡团委,市直各单位、学校团委,机关团工委:
         2007年我市各级团组织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特色工作创新,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团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在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团市委经研究决定,开展2007年度市级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先进团组织
1、能带领团员青年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紧紧围绕当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心,根据青年特点,发挥团组织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工作扎实有效,在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取得较好成绩;
2、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团的各项活动推动有力,完成上级团委交办的任务积极主动,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成效较明显;
3、“党建带团建”工作进一步深化,组织建设扎实巩固,团费收缴、团刊团报订阅等工作富有成效。
(二)优秀团干部
1、必须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热心服务青年,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作风扎实,密切联系群众,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所在团组织自身建设规范扎实,能带领团员青年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发挥生力军作用,并得到本地、本单位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优秀团员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投身三个文明建设的伟大实践;
2、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模范履行团员义务;
3、在本职岗位上积极努力,成绩显著,或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贡献。
二、评选办法
市级“两优一先”评选由各街道团工委、各乡镇团委、市直部门、学校团委和机关团工委负责推荐,报团市委常委会审定。
三、有关要求
申报“两优一先”需填写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上报。申报材料为集体的主要反映团委班子建设、支部建设、主题活动、阵地建设和工作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措施和成效;申报材料为个人的主要反映个人的先进事迹。申报表、推荐表盖章后由市直属团组织统一汇总,于1月15日前报团市委办公室,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的将不列入评选。
各地各单位在申报、评选过程中,要注意被推荐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着眼基层,重视推荐面向第一线工作的团组织和个人;要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基层团组织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考察,认真听取所在党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的意见;要把挖掘典型、表彰典型和宣传典型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1、市级“两优一先”名额分配表
2、市级先进团组织推荐表
3、市级优秀团员推荐表
4、市级优秀团干部推荐表
 
 
 
 
共青团瑞安市委
                                   2007年12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