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争创2008年度瑞安市级青年文明号活动的通 知
各街道团工委、乡镇(办事处)团委、市直属机关单位团组织:
为进一步扩大“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创建规模,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广大青年职工认真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积极投入到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中,推动我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8年度瑞安市级青年文明号的新一轮争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范围
金融、电信、邮政、市政园林、旅游、电力、移动、联通、城建、交通、工商(包括个体)、卫生、财税、公安等系统窗口、已建团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的班组、车间、生产线以及政府部门审批、办证等行政性窗口。
2、申报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青年占50%以上,且主要负责人有一名年龄不超过35周岁的青年集体;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风貌;
(3)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能够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发挥共青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成绩突出,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受到领导、职工及社会各方面的肯定。
3、申报方式及步骤
采取自下而上,按隶属关系逐级推荐申报。以系统开展为主的行业由系统负责推荐;涉及到乡镇(街道)的,要征求乡镇(街道)团组织意见。市级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实行一年一评,对已获得市级青年文明号称号的单位,再创2008年度市级青年文明号需要重新申报。新参赛的集体要求悬挂“青年文明号参赛岗”标志。
希各单位团委接通知后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2008年度瑞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申报材料(附电子版)要求于8月29日前报送团市委农工部,并领取“青年文明号参赛岗”标志。联系人:夏灵机,联系电话:65812269,传真:65813381,邮箱:gqtra@163.com。
附:2008年度瑞安市级青年文明号申报表resource/other/0808/200808120953433213.doc
共青团瑞安市委
2008年8月11日
主题词:青年文明号 争创 通知
抄送:温州团市委、市委办、市府办、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共青团瑞安市委办公室 2008年8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