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将共青团瑞安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以来团费收缴和使用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自2001年5月13日共青团瑞安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召开至2004年7月30日,共收到各乡镇、学校及市直属各党委团委上缴的团费94954元。
二、团费的支出按照团费使用的有关规定,除按规定上缴上级团组织以外,主要用于征订团内报刊和团员学习资料,印制团章、团徽、团表,表彰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团日活动支出。三年里,共支出团费59832.86元。具体支出项目如下:
1、上缴温州团市委团费36650元;
2、订购《中国共青团》、《中国青年报》等团内报刊、团员学习资料费和培训费9800.86元;
3、用于印制团章、团徽、团表4000元;
4、用于表彰2001、2002、2003年度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购买锦旗、荣誉证书、铜牌等共支出4777元;
5、用于各类节日先进人物慰问费、各类大会祝贺费995元;
6、团日活动支出3110元;
7、2001年7月慰问患病老党员500元;
以上团费收入与支出相抵,团费尚结余35121.14元。
三年来,我们严格执行团中央、团省委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了团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章制度,做到团费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对团费的开支使用,始终坚持从严掌握,严格审批手续,做到使用合理。我市各级团组织都能按照要求,做好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团费的开支符合团章及有关规定。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审议。
共青团瑞安市委
二OO四年七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