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青年中心建设工作总结
瑞安团市委
2004年12月31日
青年中心建设是一项事关共青团事业发展全局的重要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瑞安团市委将青年中心建设作为当前瑞安共青团的重中之重来抓,列入十四届团市委的十件实事之中,按照“一年搞试点,二年抓推广,三年见成效”的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青年中心建设。今年6月,全市共选择村级、乡镇、城区、机关四种类型5个单位为试点(分别为塘下镇上戴青年中心、塘下青年中心、莘塍青年中心、玉海街道青年中心和机关青年中心),四面出击、不拘一格,力争在组织设置上不求雷同性,在阵地依托不求统一性,在服务项目上不求相似性,建设了一批既富有地方特色性的青年组织,又富有牵动性的服务项目的青年中心。
目前上戴青年中心、塘下青年中心、机关青年中心已宣告成立,莘塍和玉海青年中心正加快筹建步伐,将于近期挂牌成立。我市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团中央、团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11月1日,团中央常委、青农部部长陶宏在浙江省委副书记鲁俊、温州团市委书记张洪国、中共瑞安市委副书记黄寿龙等人的陪同下专程参观考察了瑞安市塘下镇上戴青年中心;10月11日温州市青年中心试点工作座谈会在我市召开,瑞安团市委在会上做典型发言;瑞安青年中心“六个化”工作经验刊登在《中国共青团》、《共青思维》、《温州青年》网站,《瑞安信息》、《瑞安日报》等新闻媒体上。
一、主要做法
回顾前阶段试点工作,我们主要是从以下6个方面上下功夫:
(一)试点单位多样化。青年中心是一个新事物,如何达到共青团组织容易操作,广大青年喜爱参与,青年中心正常运行,党政领导一致公认的目的,值得探索和研究。为此,团市委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各地的建设经验,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党政领导原则同意的基础上,从行政村、乡镇、城区、机关四种类别中选择了上戴村、塘下镇、莘塍镇、玉海街道、市级机关等5个试点单位展开,从而探索不同层面的建设经验。如塘下镇上戴村抓住实施“先锋工程”、创建温州市文明村、“千名干部下基层活动”的有利时机,突出“抓好团建促党建”,打破了原来行政村单一建团模式,吸纳了辖区内企业团组织,组建了村级团工委,并成立了青年中心,深受本村青年、外来务工青年的欢迎。正如一位青年所说:“想不到,现在村里免费提供拍照,免费上网、借书、健身、打乒乓球、台球,简直有点不相信。”上戴村青年中心的成立,也给我们提供了一个朴实的启示:一要动员青年进组织,二要舍得投入建阵地,三要规范管理有保障。
(二)经费来源多元化。经费是青年中心建设的保证。如何确保启动筹建经费有落实,正常运转经费有来源,是青年中心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是一个面对现实的问题。“有人能办事,有钱好办事”。为此,团市委积极引导试点单位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专款补助,团市委专题向市委常委会汇报,争取到5万元试点专项经费,对每个试点单位一次性给予1万元作为启动经费;二是理事赞助,原则上规定理事长赞助1万元以上,常务理事赞助5000元以上,理事赞助3000元以上;三是交纳会费,原则上规定每个会员每年交纳10元(青联委员、市志愿者艺术团、市人口与计生志愿者服务队成员除外);四是无偿提供阵地,政府的公共设施(如文化活动中心、办公楼等)委托共青团组织管理,青年中心开发利用,以固定资产的形式无偿提供使用;五是低偿服务收入,如开设的电子信息馆、专业培训、健美健身中心等低偿服务收入;六是政府资助,要求试点单位的乡镇、街道,安排一定的经费予以资助。
(三)基本框架统一化。青年中心是一种新型社区青年组织,是一种崭新的组织形态。在指导试点建设过程中,必须有一个明确的基本框架。否则,试点单位难以操作,难以落实,容易走偏,误解把青年中心当作一个阵地来建设。为此,我们根据团中央赵勇书记在台州会议上提出的一个组织、一个依托、一套网络、一批骨干、一套项目、一个章程、一个形象的“七个一”作为基本框架和要求,来指导试点单位结合本地的优势和条件,选择主攻方向,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如塘下青年中心大胆提出构建“青年走廊”的工作理念,整合19个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为一体,为青年中心提供了强大的保证。
(四)建设项目特色化。在试点建设中,我们以《温州市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为依据,在强调“七个一”的前提下,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突出不拘一格求创新性,扬长避短求特色。如上戴村针对村小、企业多的特点,突出“村企联合建组织,整合资源建阵地,定期开放抓服务”。9月7日挂牌成立后,9月 22 日召开了上戴青年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10月2日举办了上戴青年国庆游园活动,10月下旬举办青年健美培训班,深受上戴本地、外来青年的欢迎。又如塘下镇针对青年社团多、参与热情高的特点,突出“政府牵头建阵地、团委负责建组织,委托社团抓服务”,其下属的音乐、舞蹈协会联合承办了庆国庆55周年大地飞歌大型文艺晚会、钢琴演唱会,摄影协会举办了“首届农民体育节”摄影比赛、培训及采风活动,篮球、乒乓俱乐部在“首届农民体育节”中承办篮球、乒乓比赛。机关青年中心针对机关青年素质相对较高,特长爱好相对明显,分布面广,活动相对狭窄的特点,突出“整合青年建社团,社团负责抓活动,活动经费AA制”。11月份以来,报名会员已达700多人,加盟单位达32家,青年卡已经制作将于近日发放。社团已连续开展多次活动,如羽毛球协会举办的青年羽毛球友谊赛,联谊会举办的“青春有约”机关青年联欢晚会,英语协会举办的“English Night”英语之夜机关青年英语晚会,深受机关青年中心会员的欢迎,已成为瑞安人气最旺的社团。莘塍镇针对阵地功能齐全、文化底蕴深厚的特点,突出“依托阵地建中心,委托民间建社团”。
(五)组织设置合法化。合法化是青年中心建立的首要条件。我市各试点积极以《社团法人管理条例》为依据,明确共青团组织的领导地位,明确青年中心所在团组织负责人为法人代表的要求,按照社团登记条件,统一由团市委与民政局协调予以登记,使青年中心成为一个合法的青年群体组织。上戴青年中心成立后,上戴团工委、塘下、机关青年中心积极向市民政局申请社团登记,目前已在审批中。
(六)试点推进程序化。青年中心作为新事物、硬任务。在试点过程中,往往出现党政领导一时难以理解,普通青年一时难以认可,团干一时难以操作。为此,我们按照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抓好试点,逐步规范,持之以恒,不断扩大建设规模。要求各试点单位在坚持“七个一”标准的前提下,因地制宜,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和青年具体需求的实际出发,以切实可行的方式建设青年中心和开展服务活动,并积极鼓励各试点单位在实践中开阔思路,积极探索,实现组织形式创新、活动模式创新和工作平台创新。我们还在借鉴各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个一”的思路。即学习一套文件、成立一个班子、制订一个方案、报批一个手续、凝聚一批青年、加盟一批单位、聚集一批资金、建设一批项目、召开一个大会、汇编一套资料。这样有利于各试点单位易于操作,便于落实。
二、基本经验
青年中心建设试点以来,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青年中心建设实现了从理论到实践,从无到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也从中感悟到启示性经验:
(一)组织上要把握合法性与独立性。青年中心是一个团组织领导下的凝聚各行各业青年的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团组织。一个庞大的合法的青年社团组织,下设几个子社团(俱乐部),因会员爱好兴趣不同,特长不同,必须坚持统分结合、突出把握青年中心的合法性与子社团(俱乐部)的相对独立性。如塘下镇青年中心下设书画、音乐、舞蹈、摄影、集邮等7个协会和足球、篮球、台球、乒乓球4个俱乐部,在筹建中均采取子社团(俱乐部)相对独立组织报名、筹措经费的同时,由青年中心统一登记审批、统一管理资金、统一发放青年卡。又如机关青年中心,按照青年需求不同、兴趣爱好不同,鼓励青年社团根据各自的特点,采取单独、联合等方式,经常性地开展活动,目前足球社、羽毛球社、乒乓球社、联谊会、艺术团、外语社等社团都相对独立地策划活动、筹措资金,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二)在阵地上要把握所有性和所用性。一个合法性组织没有一个阵地依托,组织能动性就不能很好发挥。一个庞大的富有生机活力的青年中心,必须有一个“为我所用”的阵地,并采取“所有”与“所用”相结合,争取各方支持,来扩大“为我所用”各类阵地。如莘塍镇青年中心阵地就是一个由政府投资建成的3000m2文化活动中心,委托经团委管理,青年中心开发利用;塘下镇青年中心的阵地,是一个搬迁的村办公楼,面积达2100m2,交付经青年中心管理开发利用,内设图书室、展览室、阅览室、少年阅览专用室、电子信息馆、以及书画、音乐、舞蹈、乒乓、健身等5个活动室。同时,各试点单位在主阵地“为我所用”的基础上,将辖区内的纪念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全民健身点、培训活动场作为青年中心次阵地,达到“为我所用”,如塘下镇沿河公园、阵傅良纪念馆分别成为青年中心文化健身公园和教育基地。
(三)在项目上要把握公益性与持续性。青年中心必须以项目吸引青年、服务青年。而在服务项目上既要考虑公益性,又要考虑持续性,否则难以正常运作。目前各试点单位基本上对电子阅览室、图书室、健身房采取会员制服务,交友中心、就业介绍中心、培训中心采用低偿性服务,以确保中心的管理维护经费。另外各试点单位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实行市场运作方式,保证服务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如塘下镇借镇“东海文化明珠”文化网的创建工作,融入青年中心的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占领阵地、开发人才。借企业自身推广与青年对文化的需求,全面推进各项活动的开展。机关青年中采取社会化方式,发展32家加盟单位;以冠名权有偿使用方式,加强与企业联系,广泛获取资源。
三、主要目标
虽然前阶段瑞安青年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但我们清醒地看到,青年中心建设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在实践中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我们的目标是:要用三至五年左右时间,在全市符合条件的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逐步建立青年中心,并按照组织建设好、项目发展好、队伍建设好、阵地依托好、机制建设好的“五个好”标准,围绕建设、运转、管理等关键环节,不断探索青年中心联系、服务、引导青年的具体途径和共青团发挥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使青年中心组织不断健全,服务能力持续提高,工作成效明显增强。为此,我们将:
(一) 推进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青年中心的内在活力。
组织是青年中心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也是青年中心建设的重中之重。继续坚持理事会管理、会员制参与的形式,面向最广大青年,最大限度地覆盖青年。进一步探索会员发展、会员活动、会员管理等制度,有效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切实保障他们对青年中心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监督权;进一步加强理事会建设,充分发挥理事的骨干作用。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吸收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党政有关部门、共青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各类青年社团的负责人和其他有影响的青年进入理事会,形成理事会成员的合理结构;进一步培育和发展社团,形成青年中心工作的支撑力量。通过多种方式和必要程序,把区域内已有的各类专业经济协会、中介服务组织、社区服务组织、兴趣小组等青年社团作为团体会员吸纳进青年中心,加大在青年中心组建各类协会、俱乐部等青年社团力度。
(二) 开发服务项目,不断增强青年中心的服务能力。
项目是青年中心提供服务的主要形式。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紧紧围绕青年在学习成才、创业就业、生活娱乐、身心发展、维护权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为青年提供菜单式服务。要针对不同青年群体,设置不同的服务项目。注重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按照“政府委托、中心承办”的方式,积极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在青年中心实施青年发展项目。加强与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的项目合作,实行订单购买、合同管理,发挥各自优势,达到互惠双赢。 (三)加强共青团的领导,促进青年中心健康发展。共青团是青年中心的领导者、创建者、指导者。明确由农村乡镇和城市街道团委作为青年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基层团委主要负责人担任青年中心法定代表人。把坚持共青团主管青年中心与青年中心独立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使青年中心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争取将青年中心建设纳入当地党政工作规划,积极优化青年中心建设的社会环境。 |